阿爾伯特·巴恩斯(Albert Barnes,1798年-1870年)是19世紀美國非常著名的長老會牧師、神學家與聖經註釋家。他在美國教會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,不僅因為他撰寫了極受歡迎的聖經註釋書,也因為他深度參與了當時長老會內部的神學論爭,並在社會運動(特別是廢奴運動)中勇於發聲。
巴恩斯出生於紐約州的羅馬市(Rome)。他最初在漢密爾頓學院(Hamilton College)學習法律,後來受到宗教復興的影響,轉而回應全職事奉的呼召,進入普林斯頓神學院(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)接受裝備,並於1823年畢業。
1830年,他應邀擔任費城第一長老教會(First Presbyterian Church of Philadelphia)的牧師,並在此牧養長達37年,直到1867年因視力惡化才退休。
巴恩斯在神學上傾向於新學派(New School),該學派受到當時「第二次大覺醒」復興運動的影響,強調人在回應福音時的道德責任,在神學表述上較為溫和,有別於傳統舊學派(Old School)嚴格的加爾文主義(例如普林斯頓神學的傳統立場)。
因為他在一篇名為《救恩的計畫》(The Way of Salvation)的講章中,對原罪與基督代贖的解釋引發了舊學派的不滿,他在1830年代曾兩度面臨信仰正統性的審判(Heresy Trial)。雖然他最終被宣判無罪,但這場長老會內部的神學分裂(1837年分裂為新學派與舊學派)正是圍繞著他與相關爭議展開的。
巴恩斯是一位堅定的廢奴主義者。在內戰爆發前,他便多次透過講道和寫作公開譴責奴隸制度,認為聖經並不支持美國當時的奴隸制,這在當時需要極大的道德勇氣。
巴恩斯最為人稱道的特點是他的勤奮。他習慣在每天清晨四點起床寫作,直到早上九點才開始處理教會的牧養工作。
這是他一生中最具影響力的巨著,也是英語世界中最受歡迎的聖經註釋書之一。
除了聖經註釋,他也寫作了多本探討神學、靈修與社會改革的書籍:
後世評價:巴恩斯被視為19世紀美國將「學術解經」帶入「尋常百姓家」的重要推手。儘管他在當代因神學觀點引發爭議,但他對聖經的熱愛、對牧養的忠心以及對社會公義的追求,使他成為美國教會史上不可忽視的代表人物。